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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15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呼伦贝尔学院加强学风建设实施办法》(呼院字【2017】60号)和呼伦贝尔学院德育学分实施办法》(呼院字【2017】26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与指导工作,现要求各学院积极开展对大学生职业规划的指导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与奋斗目标,科学地规划当前的学习生活和未来职业生涯,激发内生动力,将理想付诸实践,刻苦学习,有效提升就业创业竞争力,努力成才。

一、指导原则

(一)思想性原则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寄语青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积极引导大学生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自己的人生梦想自觉结合,承担起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

(二)教育性原则

落实全方位育人、全员育人工作理念。特别强调专业课教师要在课堂教学中教书育人,专业课教学与职业规划指导有机结合,积极引导学生达到学科、专业和行业、职业的融合,培养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

(三)发展性原则

大学生的职业规划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他们的自身发展而有所变化,变化是一个常态。应正确看待、积极引导大学生职业规划的变化,把握住“促进学生积极发展”这一本质。

(四)实践性原则

规划必须付诸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大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根基是大学期间的学业发展,没有良好的学业规划并且付诸实践,将来的职业理想很难实现,或者是质量不高。要抓细、抓实、抓当前。

(五)全程性原则

对大学生职业规划的指导,要贯穿于大学教育始终,从入学至毕业,直至更长。长期的、潜移默化的指导与实践,教育目标、人才培养目标才有可能内化为学生的自我发展目标,其发展目标才会有动力性。

(六)动力性原则

学习动力来自理想目标和坚定的信念。大学生职业规划的指导工作应立足于激发学生的内生动力,要努力用职业理想来激励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进而获得良好的发展。

二、指导内容

(一)组织和指导大学生撰写“德育论文(学业、职业规划论文)”;

(二)组织和指导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职业规划大赛;

(三)组织有关大学生学业、职业规划的主题班会;

(四)积极开设有关大学生职业规划方面的课程和讲座;

(五)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助考活动;

(六)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考试助考活动;

(七)做好大学生学业、职业规划的咨询与辅导工作;

(八)积极挖掘专业课教学中的职业规划教育因素。

三、组织实施

(一)“德育论文”(学业、职业规划论文)撰写指导

各学院自主开展此项工作,招生就业处会同学生处等部门配合各学院开展工作。

1.四年全程化指导

自新生入学教育开始,要求大学生开始着手撰写“德育论文”(学业、职业规划论文),大一第二学期开学前完成初稿。大学四年中,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不断完善修改自己的“学业职业规划”。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督导活动,以检查学生将学业职业规划付诸实践情况。

2.学业职业规划论文内容要点

入学后,各学院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开始着手撰写学业职业规划,提供帮助指导,学生可以采取学习相关课程、观看相关影像资料、书籍或与家人商讨等方式开展“学业职业规划”调研。论文初稿字数为2500字以上,各学院自行规定论文撰写格式等其他相关要求。论文内容要点如下:

(1)详细论述大学四年(三年)学业发展目标及目标确立的理由;

(2)详细具体阐述实现目标的路径、措施和方法;

(3)详细论述职业设想及理由;

(4)详细具体阐述实现职业设想的路径、措施和方法;

(5)学业职业规划根据大学期间个人的发展情况调整适时修改;

(6)各学院自己规定的要求。

3. 学业职业规划论文的检查验收

各学院每年开展一次学业职业规划论文的检查验收工作,不仅检查大一学生的论文,还要回访大二、大三和大四学生,了解学生们将规划付诸实践的情况,并加以督促指导。具体要求:

(1)收取留存大学生学业职业规划论文(纸质或电子版);

(2)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抽查审核,并听取学生的阐述答辩;

(3)要求同班同学旁听并参与同学间的学业职业规划论文审核答辩;

(4)各学院对学生的论文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 “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评价。优秀论文要推荐展示,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不合格者建议其整改,毕业时,其论文仍然不合格的,不能获得相应的德育学分。

(5)招生就业处会同学生处等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督导活动。

(二)开展学业职业规划及创业计划大赛

招生就业处会同团委、学生处牵头开展此项工作,各学院配合开展工作。努力将每年一次的“学业职业规划及创业计划大赛”打造成呼伦贝尔学院的一项品牌活动。

上半年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初赛,下半年各学院推荐一名选手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学校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组织有关大学生学业职业规划的主题班会、讲座、咨询和辅导工作

各学院自主开展此项工作,招生就业处会同有关部门配合各学院开展工作。

各学院每年要积极开展与大学生职业、学业规划相关的主题班会、讲座、咨询和辅导活动。原则上要求至少各组织一次。

(四)开设大学生职业规划课程,积极发掘专业课的育人因素

要求各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此类课程,制定课程质量标准,鼓励专职教师、思政系列职称的行政人员开设此类选修课程。招生就业处会同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学院开展工作。

要求专业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教书育人,积极发掘专业课教学的育人因素,点滴、潜移默化地将教学与学业、职业规划指导有机结合,积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成为本学科、本专业、本行业和本职业领域内的社会需要人才。

(五)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助力大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

参加各类职业培训,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及考取研究生,是学生实现自己职业理想的积极实践活动,是高质量就业的保障。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机会及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四、保障机制

(一)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工作将纳入《呼伦贝尔学院二级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并纳入学校工作的考核范畴内。

(二)学校有关专职教师、学业导师、创业导师班主任和辅导员等人员管理方面的文件中明确要求,教书育人,指导大学生进行学业、职业规划并付诸实践,是专业课教师、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的重要责职之一。课堂教学(专业课和职业规划课教学等)、主题班会及学生课外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导大学生进行学业、职业规划并付诸实践的主要工作形式。

(三)招生就业处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和协助各学院开展本项工作。

五、其他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本指导意见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呼伦贝尔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呼院招字【2017】5号)同时废止。

                   

呼伦贝尔学院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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